一.轉知本市各國民小學及幼兒園設籍學生(幼兒)若係發展遲緩者(小一新生、大班幼兒),若因學習需求欲申請醫療院所「鑑定評估」相關作業以判定其障礙類別時,請家長參閱「本市醫療院所指定受理之鑑定類別一覽表」,以避免增加成大醫院、奇美醫院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受理案件之負荷量。
二.另檢附衛福部委辦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供幼兒家長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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