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函以,公立高級中等學校納入預算之代收代付加班費,不受「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第七點有關加班費限額規定之限制,並應配合各校業務需要本撙節原則辦理,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民國103年9月2日院授人給字第103004511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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