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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衛生組 - 一般 | 2014-08-29 | 人氣:335

103學年度第1學期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補助申請

一、依據本市國民中小學經濟弱勢學生午餐費補助作業要點及中央補助地方政府學校午餐經費支用要點辦理。
二、午餐費之補助標準,依學校午餐收費標準核實補助,補助對象如下:
(一)經本市區公所證明低收入戶之學生。
(二)中低收入戶或領有社政單位開立經濟弱勢需扶助之核定文件之學生(含「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身心障礙
者生活費用補助」、「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等,惟村里長清寒證明不包括在內)。
(三)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因家庭突發因素致無力支付午餐費之學生。
(四)無證明文件,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清寒確實無力支付午費之學生。
請各班導師於公用硬碟25午餐(有102-2可參考名單)下載勾選補助對象於9月23日前將電子檔(檔案名稱改為班級代號如601為六甲,302為三乙)上傳至公用硬碟25午餐的該檔案內,以便彙整申請。

請導師繳交第二項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導師證明(公用硬碟25午餐內)

五、新進導師可由本頁面右側的校內網路芳鄰進入公用硬碟(只能在校內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