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等
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類別:
一、健體鐘點代課教師1名(須指導本校排球隊和推動相關體育教學活動)、備取若干名。
三、音樂鐘點代課教師1名(須指導學生和推動相關音樂教學活動)、備取若干名。
四、藝術與人文鐘點代課教師2名(含美術與表演藝術)、備取若干名。
五、社會鐘點代課教師1名(須配合指導和推動相關社會教育活動)、備取若干名。
參、報名資格:
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二、大學畢業,有代理或代課經驗者佳,需富愛心及教育熱忱。
二、繳驗下列表件:
1.報名表、切結書各一份(另於本校校網及教育局各校公告區公告)。
2.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3.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影本。
4.學歷證件影本,含:畢業證書、專長相關證明、服務證明、敘獎資料等影本。
5.履歷表(6頁為限)。
肆、報名方式:
一、請務必於本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登錄報名資料。
二、103年8月12日(星期二)12:00前送達為準,掛號郵寄報名或親自送件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以解聘。
1.【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事者。
2.【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各款情事者。
3.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四、收件處: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260號東陽國小教務處收(請註明【鐘點代課教師甄試】)。
五、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06)7833322#810
伍、甄選:
一、甄選時間:103年8月14日(星期四)上午08:30至教務處報到,上午08:45依報名
先後順序參加口試及試教,相關詳細事宜於8月13日於本校首頁公告。
二、甄選方式:
1.第一階段:書面審查。經書面審查合於本校需求者,擇優於103年8月7日(星期四)上午在本校網站公布。
2.第二階段:口試(40%)
(1)以教育理念、九年一貫課程認知、教學知能、教訓輔三合一為範圍。時間5至6分鐘。
(2)口試不得自行攜帶任何檔案、資料(如作品、教學檔案等)、通訊器材進入試場。
3.第三階段:試教(60%)
(1)教學科目及主題單元自訂,報到時繳交單元活動設計一式5份,現場沒有學生,時間8至10分鐘。
4.甄選注意事項:
(1)當日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最高學歷證明及合格教師證書正本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修畢證明書正本。
陸、榜示:
(一)時間:甄選當天(103年08月14日星期四)結束後於本校網路公告。
(二)總成績同分時,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
(三)其中一項原始成績未滿六十分者,不予錄取。
柒、成績複查:
(一)應考人得於榜示名單公告起2小時內,以書面向本校申請成績複查,並以一次為限。
(二)複查以評分表分數及累計分數為限,不得申請重新評分或要求影印評分卷,亦不得複查評分標準。
(三)逾期申請複查者不予受理。
捌、錄取報到:錄取人員應於103年08月15日(星期五)上午12時前向本校辦理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棄權,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遞補。
玖、聘約與薪資:
(一)聘期:自103年9月01日起至104年6月30日止
(二)薪資:依實際上課節數核實發給鐘點費(鐘點費每節260元),勞保、勞退依規定繳納。
拾、附註:
一、應聘錄取之教師須配合本校辦理相關校內外教學活動(例如:教學準備日、校外教學、教學成果發表、校慶、學校本位課程及活動等)。
二、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公佈欄及網站公告。
三、其餘相關代理暨代課教師的規定如未詳實依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規定暨相關法規辦理。
拾壹、本簡章經教評會核定後實施,未盡事宜或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