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辦理軍職年資查證應注意事項,請依說明項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3年7月9日部退三字第1033859840號書函辦理。
二、國防部為期軍職年資併計公務人員退休年資查證作業更臻迅速明確,該部業研訂「軍職年資及軍校基礎教育年資折算役期表」,並轉請各司令部(指揮部)配合辦理年資查註作業。另國防部重申:服務機關於函送年資查註案時,應檢齊退伍令及軍校畢業證書等證件,以利縮短查註作業時程;至於當事人如認為查註結果與事實不符或未臻明確者,得檢附有關證件,向原查註單位申請複查。
三、檢附銓敘部原書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