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03年全國公教美展頒獎暨開幕典禮」訂於本(103)年8月1日(星期五)上午9時20分至12時,假國立國父紀念館舉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7月22日總處給字第10300409082號函辦理。
二、茲因分配各縣市政府觀禮人員以10名為限,爰各機關學校擬指派人觀禮,請於7月30日前先以電話向本府人事處承辦人謝小姐(06-2991111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6-2991111 免費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7823)告知;並另請轉知榮獲「佳作」同仁踴躍前往觀禮。
三、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及103年全國公教美展頒獎暨開幕典禮程序表及展覽時間、地點、得獎作品一覽表各1份,請同仁於展覽時間內踴躍前往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