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教育部於民國103年6月30日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施行,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6月30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090429E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1份(含修正條文)。上開修正條文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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