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38條及第45條規定解釋令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3年6月30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086326C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教育部令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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